公司声明函1
我司xx集团,系xxxx的持有人。今日我司在微信平台上发现名为xxxxxx公众号发布的题为《超级重磅:xxxx或整体转让并更名》的虚假报道,该报道所述纯属谣言。对此报道我司在此正式声明澄清:
我司运营情况一直健康稳定,业绩持续增长。我司从未有全数出售xx所有资产,告别浦东、xx之意向。xxxx是xx的魂,是见证xx这座城市复兴的地标,我司目前没有意愿整体出售,xx管理层一直以来看好xx的发展,多次在媒体上公开表达xx集团希望在中国和xx能做到基业长青,永续发展。
鉴于此谣言发布者有违尊重客观事实的媒体操守,这一谣言对我司的声誉及商业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我司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xx集团
xxxx年1月6日
公司声明函2
近期,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我司”)发现xxxxxx咨询有限公司(“xxxx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中含有 “一站式金融服务,您身边可靠的金融顾问,精选业内投资品牌,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提升资产配置格局”合作品牌中显示有“信达资产-xx人寿”、“xxxx保赢一号:xx人寿——悠享2号”等不实宣传,同时在其会员产品宣传资料中使用我司的LOGO标示, 故意误导广大消费者认为我司与xxxx公司开展商业合作等相关虚假且故意引人误解的表述,上述行为已损害了我司的社会信誉与经济利益,已构成对我司合法权利的侵犯。对此,我司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司未在xx省开设分支机构,也未与任何机构在xx省合作开展业务合作,任何在xx省当地进行的保险产品宣传中涉及我司品牌及产品的情况均属误导性宣传,与我司无关,我司及所属机构不对任何公司的误导性宣传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我司及所属机构从未与xxxx公司及其所属的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过任何形式的合作,我司亦从未授权xxxx公司及其官方网站使用我司名称(包括全称“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简称“xx人寿”)、LOGO标识进行宣传,并且从未与xxxx公司达成任何有关商业合作的口头约定或书面协议。
三、xxxx公司官方网站及其会员宣传资料上作出的“一站式金融服务,您身边可靠的金融顾问,精选业内投资品牌,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提升资产配置格局合作品牌中显示有‘信达资产-xx人寿’、‘xxxx保赢一号:xx人寿——悠享2号’”等故意误导广大消费者认为我司与xxxx公司开展商业合作等相关虚假且故意引人误解的表述,均与我司无关,我司不承担任何协议责任、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四、我司已向xxxx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xxxx公司删除、销毁所有其官方网站及其所属宣传媒介、材料上涉及侵犯我司合法权利的全部内容,立即停止在其官方网站等所有xxxx所属宣传媒介、材料上的侵权行为,并向我司公开赔礼道歉。我司保留采取司法措施权利,以及追偿由此引发的任何损害赔偿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特此声明
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xxxx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声明函格式范文1
项目名称:_____
日期:_______
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
投标人公章_______
关于声明函格式范文2
本公司愿意参加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询价活动。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关于声明函格式范文3
致:XX 有限公司本公司就贵司开展xxxx项目业务侵权一事,特函告如下:
一、我司仅与贵司达成xxxx项目初步合作意向,并未就该项目签署任何正式法律文件。因此,贵司无我司相关业务的经营资格。
二、据调查,贵司在未获得我司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展开相关业务的渠道建设及推广,严重扰乱我司经营秩序。
三、贵司在上述业务推广中擅自以我司名义采用不实宣传等手段恶意误导消费者,严重侵犯我司名誉。
据此,我司认为:贵团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我司业务,涉嫌侵犯我司经营权;同时,贵司在业务推广中擅自使用名称“联通”等字样虚假宣传,恶意误导公众,涉嫌侵犯我司名誉权。贵司的行为已经对我司正在进行的市场推广计划及公司形象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并由此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
鉴此,我司声明:
1、贵司应当自收到本函之日起,立即停止与我司产品推广的一切商业行为。
2、贵司应立即停止不实宣传,清除已经投放于网络及各平面媒体的宣传广告。
3、贵司应当于xxxx年6月24日前,对有关情况做出书面说明,并制定解决方案,函告我司。
4、我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诉前禁令、提起诉讼、请求行政机关查处等)追究贵司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贵司慎重考虑,谢谢合作!
有限公司xx都市分公司
公司声明函3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xx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xxxx]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沟通函与书面声明的区别 声明函
沟通函与书面声明的区别是什么?一起看看下面的审计中治理层沟通函与书面声明的区别吧!
1、定义及相关依据
书面声明是指管理层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书面陈述,用以确认某些事项或支持其他审计证据。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书面声明》
治理层沟通函是与公司治理层沟通审计中相关事项的书面文件。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2、治理层和管理层的区别
一般来说,管理层,主要是在企业层次上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包括公司的经理和副经理等。
而公司的治理层则包括董事会、监事会。
董事会的职责是制定战略、进行重大决策、聘任经理并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监事会的职责是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进行监督。
3、治理层和管理层对财务报告的职责
财务报告由管理层负责编制,其具体工作由管理层领导下的财务会计部门承担。
对于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治理层负有监督职责。
4、出具治理层沟通函和书面声明的必要性
与治理层沟通的必要性:治理层与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监督和财务报表审计职责方面存在着共同的关注点。
与治理层沟通有助于帮助执业人员掌握更多的信息。
书面声明:明确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相关责任,规避执业风险。
5、内容的主要区别
治理层沟通函中需要沟通的事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的规定,在上市公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自身的独立性与治理层进行书面沟通。
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就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与治理层责任相关的重大事项,以适当的方式及时与治理层沟通。
保持有效的双向沟通关系,有利于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履行各自的职责。
主要沟通的内容:1、沟通治理层和注册会计师双方的责任;
2、沟通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
3、沟通对单位会计实务重大方面质量的看法;
4、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
5、已与管理层讨论或需要书面沟通的审计中出现的重大事项,以及注册会计师要求提供的书面声明;
6、其他重要事项。
书面声明的主要内容: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2、已经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3、已经提供了所有关于舞弊、内部控制、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事项;
4、已经提供了所有的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情况;
5、提供了关于诉讼和索赔的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函1
本公司,xx(香港)电影有限公司关于《xxxxx》电影剧本版权所属及出版问题声明如下:《xxxxx》系我司于1993年投资并发行的电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该影片以及影片剧本的著作权归我司享有,受法律保护。
- 共2页:
- 上一页
- 1
- 2
- 下一页
近日,有传言称有出版社计划出版《xxxxx》电影剧本,在此我司特别提醒注意,我司至今未有将该电影剧本出版之计划,任何未经我司书面许可出版、发行、修改、及以任何形式使用该电影剧本之行为均系侵犯我司之合法权利,我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xx(香港)电影有限公司
xxxx年4月12日
版权声明函2
本公司在此声明,“xxxx”为歌手汪峰之作品版权所有公司,从即时起,任何个人及团体演唱由汪峰创作且本公司拥有词曲权利的音乐作品,均需向作者本人、版权所属公司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申请,如未获得作者本人、版权所属公司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书面授权,在任何非公益、商业演出活动以及大型演出活动、电视晚会中演唱这些歌曲,本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xxxx”在此同时恳请相关部门发挥应有作用,提高业界和公众对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意识,对原创音乐作者的合法权益做出积极有效的维护。
xxxx音乐版权有限公司
xxxx年2月11日
版权声明函3
xx市xx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接受歌手张xx的正式委托,就所谓“歌手张xx涉嫌诈骗被抓”一事,代表张xx本人正式发出本律师函及媒体声明函,以澄清相关事实,同时表明张xx的法律立场:
一、就相关事实,张xx向本律师陈述了如下情况:
1、 该事件所涉舞台剧《xxxx》为真实客观存在的投资项目,齐xx(xx)及黄xx所属单位(xx市华筝古韵文化艺术中心)均与该项目制作公司及其负责人签订了正式的项目投资协议,该舞台剧项目也处于正常的前期筹备阶段。该项目投资款项由相关投资方签字支出,张xx从未私自从项目投资专用账户中挪用过一分钱,张xx也从未以“借款”形式向上述人员融资,更谈不上诈骗。
2、张xx并未因“涉嫌诈骗出逃被抓捕或被拘留”。有关张xx被警方“以涉嫌诈骗罪立案抓捕”一事,严重失实。张xx出境是为了去加拿大进行业务合作沟通,且早在2个月之前就已做出了出国安排。xxxx年8月23日晚,张xx在其车辆在机场遭人恶意围攻拦砸,张xx护照、行李及助理手机被人抢夺的紧急情况下报警,为配合警方完成对双方的报案笔录才去的机场派出所和建外派出所,目前,张xx本人护照及助理手机仍然下落不明。
二、根据张xx本人的陈述并经直接审阅该项目相关投资合同、款项支出凭单及制作方向齐xx(xx)及黄xx快递发出的有关声明,本律师初步认为:
1、本纠纷属于项目投资引发的民事争议,并不涉及诈骗犯罪或非法集资犯罪,公安机关也未因涉嫌犯罪对张xx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2、相关证据显示,该项目《制作合同书》(xxxx年9月12日签署)一方当事人“xx”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撤回投资的违约情形;该项目《协议》(xxxx年1月10日签署)一方当事人“xx市华筝古韵文化艺术中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未能依据投资合同如约投资的违约情形。
3、上述两份项目合同并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民事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具有确定的约束力。
4、根据文化部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演出活动需在演出日期3日前向文化主管部门报送演出申请材料,而该项目仍处于前期筹备中,尚未安排演出日程,不存在向文化主管部门报送演出申请的问题。
三、张xx将就此事在近期召开媒体发布会,进一步澄清相关事实,让媒体客观公正地了解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四、对于齐xx、黄xx等人歪曲事实、恶意中伤,严重损害张xx名誉权一事,张xx将授权本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特此函告
- 共2页:
- 上一页
- 1
- 2
- 下一页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源均为站长或网友整理自互联网或站长购买自互联网,站长无法分辨资源版权出自何处,所以不承担任何版权以及其他问题带来的法律责任,如有侵权或者其他问题请联系站长删除!站长QQ754403226 谢谢。
- 上一篇: 钢是由什么组成的,钢的成分?
- 下一篇: 小课题结题报告,初中课题结题报告范文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