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咨...
案件的性质不同,在法律处理中对应的处罚审判标准也不同,例如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如果案件的行为人的行为涉及到刑事范围,则属于刑事犯罪范围。犯罪的定义比较长,具体内容请自行百度,大意是指对国家,对私人,对集体有危害的严重行为。在我国《刑法》法律中,有四百多个罪名,那么,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不同?上海律师事务所为您解析:
1、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
如果因违法行为被警察关押,家属首先要搞清楚是被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因为这两种拘留措施的后果截然不同,接下来的应对方式也是完全不同的。行政拘留适用于的轻微违法的治安案件。这一类关押期限通常在15日以内,(时间一到就会放人)关押地点是当地“拘留所”。其法律依据是《治安处罚法》。一般认为行政拘留事情不大,关几天人就会放出来,但如果是刑事拘留,则意味着以后是要判刑的。
刑事拘留只适用于行为严重违法达到犯罪的人,刑事拘留最长可以达到37天,但并不能理解为37天一到就会放人,这一点和行政拘留完全不同。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不能在37天之内取保候审,通常会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继续关押(极少数抓错人的除外)。被刑事拘留的人关押地点是当地“看守所”,警方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以后,会给当事人的家属一份“拘留通知书”,此通知书会写明涉嫌的罪名,关押地点,执行拘留的时间。
在现实生活里很多情况下这个通知不是直接交给家属,而是寄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刑事拘留以后,当事人的家属见不到其本人,如果需要沟通,只能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是被刑事拘留了,意味着可能事情很严重,绝大多数以后是要判刑的,家属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确定是这种情况后,家属应当及早咨询专业刑事律师了。
2、哪些刑事案件可以私了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重要区别在于绝大多数刑事案件一旦由侦查机关(公安或者检察院)立案,则报案人(或者受害人)既不能私自撤案,也不能私下和解、私了。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百多个罪名,但是,按照法律可以由当事人意志私了的,只有自诉案件以及未达到重伤的故意伤害案件。
主要包括以下罪名: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等;
(5)故意伤害案(伤害程度未达到重伤的)。
除此之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对于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自诉案件(注意不包括公诉案件),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撤诉。(但是司法实践中并不常见)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指被害人掌握有证据,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不是很大,依法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刑的犯罪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和说明,我们可以认识到,与公诉案件相对应的自诉案件是否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自行处理和解决,也就是所说的“私了”,除此之外,凡是构成刑事犯罪的,都不能以行为人自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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